25小时网_佛山市民生活网

无密码信用卡被盗刷 持卡人担责20%

2013-9-27 16:00

        一张无密码信用卡在一家高档烟酒商店被盗刷消费24490元,谁来负责?日前,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判决认定烟酒商店经营者李某未履行对信用卡使用人身份的审查,应当减轻信用卡所有人的赔偿责任;信用卡所有人陈某存在信用卡保管不善的过失,承担20%的责任;涉事银行不存在过错,无须承担责任。判决后,原告商户的经营管理人李某不服向佛山中院提出上诉。

  商家状告持卡人和涉事银行

  今年1月29日晚,被告陈某发现钱包及其广东发展银行的信用卡被盗后,立即向银行申请报失并向公安机关报警。但广东发展银行回复称,该信用卡就在挂失前的几分钟已经被人在一家高档烟酒商店盗刷消费,共被盗刷金额24490元。陈某当即向POSS机的开立银行中国银行提出,自己没有授权发生上述三笔交易,要求中国银行对该烟酒商行拒付上述款项,但此时中国银行已从烟酒商行的应收款项内扣取了24490元。由此,该烟酒商行经营者李某遂将信用卡的所有人陈某、信用卡发卡行广东发展银行、POS机付款银行中国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付款义务。

  在法庭上,被告陈某辩称,本案被盗刷的三笔交易是盗贼所为,且商家根本就没有比对签名和核对持卡人身份,存在严重过错,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作为POS机开立银行的被告中国银行则辩称,因李某不能提供三笔刷卡消费的交易凭证,根据双方签订的《银联卡业务运作章程》,其有权不向李某支付款项。而发卡行广东发展银行辩称,原告李某与被告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没有付款义务,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涉事银行无须担责

  顺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信用卡遗失并发生了被盗刷消费24550元的事实。

  陈某作为持卡人对信用卡保管不善,应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即商家李某损失的20%,共计4910元);而原告李某作为特约商户,没有要求刷卡人出示有效证件核对刷卡人身份,并未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应当减轻信用卡所有人的赔偿责任;而付款银行与特约商户是合同法律关系,在特约商户不能提供收银小票时,付款行有权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拒绝付款。所以,涉事的两家银行均无需承担责任。

  判决后,原告商户的经营管理人李某不服向佛山中院提出上诉。

  信息时报记者 董有逸 通讯员 幸金球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微信公众账号推荐

  • 25小时网
  • 佛山人才网
  • 禅城人社通
  • 点赞佛山
  • 禅城美丽乡村
  • 25小时网抖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