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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明年居民医保待遇或向职工医保看齐

2016-12-14 09:18|原作者: 珠江时报

  近日,佛山市政府印发了《佛山市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方案》,整合现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门诊医保3项制度,建立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方案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居民身份参保人和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统一,且享受待遇的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双胎以上妊娠分娩补贴大幅提升

  明年,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后,全市只有一个医保制度,覆盖所有的参保人,不再区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科长梁碧燕表示:“一体化改革的关键点在于统一医保待遇。由于居民的医保待遇向职工‘看齐’,参保人的缴费会略有提高,但医疗待遇水平将大幅提升。其中,住院医疗待遇提升幅度较大。”

  根据方案,在包含家庭病床在内的住院医疗待遇上,居民身份参保人在所有级别的医院报销比例都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其中,三级(类)医院的报销比例升幅最大,提升33个百分点。届时,居民在一至三级(类)医院的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分别升至95%、90%和85%。

  此外,本方案也将门诊医保纳入到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中,普通门诊药品目录扩大至住院药品目录。同时,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本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在原来的基础上选定部分恶性肿瘤疾病,扩大其药品目录范围。

  而随着二孩政策实施,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也是市民关注的焦点。根据方案,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符合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女性参保人,享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生育医疗补贴(含产检)。“例如,阴式分娩的补贴由1000元提升至1500元、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也将由原来的1500元提升至3000元。”梁碧燕告诉记者。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可在医院申报

  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后,居民享受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和门诊慢性病种待遇也将向职工“看齐”,统一职工和居民的门诊特定病种数量及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不设起付线,重特大疾病在三类医院的报销比例为90%。

  同样,门诊慢性病种待遇也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类医疗机构85%,二类医疗机构80%,三类医疗机构75%。

  在统一医保待遇中,门诊特定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的待遇申报程序将“下放”到医院。目前,区社保局已通知区内设有特定病种、慢性病种门诊的16家医院,制定具体的申报指引。

  “12月8日起,有需要的市民可在全市49家指定医院(其中南海有16家)申报以上两项待遇,不用再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申报后,全部流程将在医院进行,市民可在我们官网或医院前台查询结果。”梁碧燕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以后,各项待遇的年度限额也将调整为按以上年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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