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意见》发布了人才新政“23条”,规定市级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亿元引才专项资金引才,大幅提高了博士、博士后各类经费补贴标准。 发布会现场 12日上午,《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会议对这份文件进行了深度解读。 《实施意见》在对现有人才政策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大幅提升扶持标准,进一步优化“才引”、“育才”的两个体系。 在博士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方面,佛山对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30万元科研经费,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这是首次对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安家补贴。 对进站博士后每人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对新建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建站补贴。“这一补贴标准是领先全国的。”市博管办副主任张东航说。 另外,对于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政府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的租房补贴,这一标准甚至高于省内外经济发达城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黄永耀说,以前所未有的引才专项资金抢占人才高地,能使佛山在区域竞争中保持比较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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