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之际,上周五,我市召开2018年佛山市生态环境督察暨环保联动执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生态环境督察和环保联动执法两项重要工作。 这两项工作是佛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工程,也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会议部署,本月下旬,我市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态环境督察,在6月启动环保联动执法检查。佛山在全省乃至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开展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督察。 市委书记鲁毅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督察和环保联动执法,助力佛山经济加速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力促城市治理现代化再上新台阶,让幸福佛山成色更足更实在。 督察五区党委政府 本月下旬正式进驻 自2016年被称为“环保钦差”的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亮相,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现中央环保督察31个省(区、市)覆盖,问责处理了一批干部,震慑和警示作用突出。 为了对佛山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来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解决一批环境治理难题,市委、市政府决定于本月下旬开启生态环境督察工作。目前,佛山已设立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省环境保护厅和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领导组成的市生态环境督察领导小组,市委书记鲁毅、市长朱伟“挂帅”,担任总督察长。 首轮生态环境督察的对象为五区党委和政府,采取集中督察的方式,将派出市生态环境督察组进驻,并视情况下沉至镇(街)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包括督察进驻15天、下沉督察50天、督察复核10天、督察总结15天,实施时间总长达3个月。 据悉,此次督察将重点关注中央、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聚焦大气、水等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督察实施期间,市督察办还将在市和区主要媒体公布信访投诉渠道,并每周公布受理重点案件及处理情况。 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副局长何向红在会上高度肯定佛山此轮生态环境督察,“督察阵容之大、持续时间之久、工作力度之大,可以说是全国地市少有。”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督察不是一阵风就“鸣锣收兵”。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督察实施意见》,从2018年开始,佛山将在每届政府任期中期开展届中评价督察,在任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届末考核督察。 联合办案 七部门化“串联”为“并联” 会上还部署了环境保护联动执法专项工作,将集市委政法委、市环保局、公检法、法制局、纪委监察委等七部门之力,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我市公安和环保部门已建立了联合打击机制,“环保警察”收效显著。据统计,仅今年2月份以来,佛山就移送环境刑事案件26宗,现场对48人采取强制措施。但联动执法队伍在专职、专业上仍有不足,环保执法联动机制还有待健全。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邦敏坦言,“现行的环境犯罪案件办案模式是程序递进而不是联动执法,就是属于‘串联’而非‘并联’,削弱了侦查机关在事前预防中所应起到的关键性作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佛山市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方案》 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责任,提出了加强环境犯罪侦查力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办案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案件移送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等7大工作机制。 根据部署,市公安局每年要安排6人以上民警与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共同组成环保警察联合执法队伍,各区也相应成立专门的环保警察队伍。 对环境犯罪“一案三查”深挖“保护伞” 会议指出,严查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犯罪行为; 严查村级工业园污染乱象,对违法偷排隐蔽、污染持续反弹的区域开展重点打击,通过追究违法企业和出租方的刑事责任,推动村级工业园的整治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时间得不到根本解决的问题和屡查屡犯、比较严重的区域,进行认真排查、打击和整治,是开展环保联动执法的打击重点。 其中,查处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是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的工作重点,下一步佛山各级环保、公安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 考虑到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往往又与黑恶势力互相交织,与基层腐败和基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密不可分。动员会还创新提出,佛山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将把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与扫黑除恶治乱、惩治基层腐败结合起来。 特别是对环境犯罪,开展“一案三查”:一查企业行为是否违反有关环保法规;二查企业主、场所业主、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有没有刑事犯罪行为;三查公职人员有没有不作为,甚至为环境污染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链接 佛山首轮生态环境 督察重点 1.关注“落实”,即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1)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环境审计落实情况;(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2.关注“问题”,即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 (1)大气、水等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2)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 (3)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治 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4)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 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关注“责任”,即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及工作成效、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市督察办 开通信访举报渠道 督察组进驻期间,市督察办开通信访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并分批向被督察区交办。 1.投诉电话:0757-83331814,接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来信投诉:佛山市201号邮政信箱(只需在信封或EMS快递封面写上“佛山市201号邮政信箱”即可寄出,佛山以外城市来信也是同样操作)。 |
HOT NEWS
FOCU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