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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4天,顺德将取消药品加成,这些价格也有变化...

2017-6-27 09:32|原作者: 25小时网

  25小时网讯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佛山市将从7月1日起全面实施《佛山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将全部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施新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6月26日,顺德区医改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解读政策并介绍顺德情况。

  从7月1日起,去顺德公立医院看病,有些价格有所变化了,这些变化都与你息息相关,快看看有哪些变化!

  实行药品零加成

  根据政策,佛山市全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加成,同时医用耗材也同步实行零加成政策,即医院按药品和耗材的进货价销售给患者,不再实施以往的加成政策。

  顺德区卫计局副局长李子庆在发布会上介绍,过去按照原有规定,医院可以在药品批发价基础上加价不高于15%卖出,以弥补药品存储、使用和药事服务的合理支出,维持公立医院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要求,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10%由财政补偿、10%由医院自行消化。在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进行结构调整,总体上不增加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调整3206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取消了药品加成之后,看病的价格又有哪些变化呢?根据《实施方案》,患者挂号费并入门急诊诊查费,将空调降温费和取暖费并入床位费,一并收取。另外涉及诊疗、床位、护理、手术、中医、检查治疗和检验七大类3206项服务项目中,2056项服务项目将升价,1150项项目将降价。

  “升价”项目:

  1.诊查、会诊: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会诊项目价格,调价项目共9项。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由3块调整到12块,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改革后的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为13元,患者自付4元;

  2.治疗、床位、护理:提高价格明显偏低的综合医疗服务类项目价格。其中:治疗费11项,床位16项,护理19项,将空调费和取暖费并入床位费;

  3.手术:提高体现医疗技术、医疗风险的手术项目价格。调价项目共1849项,按现行收费标准上调30%;

  4.中医:提高传统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鼓励医院发展传统中医技术。调价项目共152项,按现行收费标准上调11%。

  “降价”项目:

  1.检查治疗:降低部分检查治疗项目价格66项。其中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17项,B超检查治疗项目49项,价格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10%;

  2.检验:降低部分检验项目价格。调价项目共1084项,价格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10%。

  这样改革之后,看病贵了还是便宜了呢?顺德区卫计局副局长李子庆表示,“要看具体情况。有些可能费用会增加,有些可能费用会减少。个人体验不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有些患者主要依赖于护理、手术等服务项目。

  价格有升有降 总体费用不“升价”

  据了解,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主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调整幅度适中。以普通门诊诊查费为例,佛山市的调价水平低于深圳市和珠海市,与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负担能力相适应。

  另外,在医疗报销方面也有所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参保人普通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按照三级医院9元/诊次、二级医院7元/诊次予以医保报销,其他门诊诊查费参照普通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进行报销(具体如下表)。其他医疗服务项目按照现行规定及比例纳入医保报销。参保患者在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就诊,门诊诊查费(含已并入的挂号费)在改革前后自付费用将没有变化,即加上挂号费后仍为4元/人次。

  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综合考虑基本医疗服务成本变化、医院医药收入结构、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群众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动态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让医疗服务价格更趋合理。

  文/25小时网陈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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