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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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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警部门而言,城市治堵过程中的严格执法和管理,很大程度上并不存在有无现行法规可依的问题,而在于能不能、会不会将更多的交警派上街头,让交警的工作向路面执勤本职“回归”。
佛山治堵大幕业已开启。继市政府召开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缓解实施方案动员大会后,禅城区亦公布近期治堵措施,明确提出禅城治堵要在今年国庆前见效。
如今的城市交通之所以会陷入拥堵困境,固然与停车位不够多、过街设施不够完善、公共交通不够发达等等因素不无关系。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城市中千千万万的“人”(包括驾驶人和行人),才是交通的“主角”。也因此,城市治堵的根本,在于怎么去管好“人”。否则不难预见,就像欲望永远不可能被满足一样,再多、再好的硬设施、硬条件,都将是“不够”的!
事实上,城市交通中,“人”不守规则不守秩序的交通行为、不文明的交通习惯,也的确是导致拥堵的一大重要成因,甚至可以说是关键和肯綮。大家都明白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将3只小球从一个瓶颈中取出来的道理,城市交通亦是如此:有没有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有没有藉此使参与“游戏”的人形成良好的秩序和规则,往往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
良好交通秩序、交通习惯的形成,不能不依赖于严格、科学的路面交通执法和管理,而不可能单靠“人”的自觉,所谓宣传引导的作用也十分有限。而这种自觉性的养成,归根结底仍是以严格的交通执法管理为基本前提。
毋庸讳言,怎么解决好“管”的问题,管好交通中的“人”,交警部门首当其冲,责无旁贷。其中很重要一点,就是城市治堵需要更多的交警走上街头,或现场指挥疏导,或严格执法,真正把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责任担当起来。
同时应看到,即使是对行人闯红灯一类所谓“小事”的执法管理,国内相关法规也早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对交警部门而言,城市治堵过程中的严格执法和管理,很大程度上并不存在有无现行法规可依的问题,而在于能不能、会不会将更多的交警派上街头,让交警的工作向路面执勤本职“回归”。
以近在咫尺的香港为代表,一些先发城市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城市治堵,交警部门执行交通管理法规的公平性、严肃性才是根本。亦有理由相信,交警走上街头,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和管理,或疏导交通,或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不难得到绝大多数“人”的理解、支持乃至赞扬。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明白,交警是在依法办事,是为了让城市交通不再拥堵,让“人”的生活更便利,更幸福! (佛山日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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