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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400元买宠物鸟 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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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10:17:49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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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5日,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工作人员正准备对猴面鹰进行体检。

  50多岁的毛师傅家住雨花区黎圫街道。他家中一个铁笼子里,两只毛茸茸的小家伙睁着大眼睛四处张望。
  毛师傅说,1月4日下午,儿子从衡阳开车回长沙,中途去加油时看到加油站里围了很多人,“一个挑担子的人,有很多小动物卖。”
  毛师傅说,儿子看到了两只长相奇特的鸟装在蛇皮袋中,看起来像是猫头鹰,于是就花了400元将其买下。家里有个十多岁的孩子,想给他当宠物养着。
  毛师傅介绍,儿子将鸟带回家后,一只留给自己孩子,另一只送给了亲戚家的孩子。
  “有一只特别凶,亲戚就送回来了。”毛师傅说,带回家后,家人喂它们吃东西,两只小家伙不吃不喝。看着它们长相特殊,就查了一下,“好像是猴面鹰,还是保护动物”。
  1月5日上午10点半,记者将两只鸟送至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工作人员证实,这两只鸟学名草鸮,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猴面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它的爪子和嘴很锋利,属于夜行猛禽。”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高级工程师唐松元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将猴面鹰从笼子里拿出来。唐松元说,从猴面鹰的外形和羽毛来看,它们应该已经成年。
  经过检查,两只猴面鹰相对比较健康。下一步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将先对其输液再喂养,待其恢复健康后再放归山林。
  唐松元说,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私自贩卖野生动物是违法的,发现野生动物后可以交给相关的保护机构。如市民一旦发现有人私自贩卖野生动物,可以拨打电话报警。
  (潇湘晨报)


发表于 2016-1-7 10:18:51 |
哇,赚大钱哦!
发表于 2016-1-7 10:19:13 |
怎么这么好运气!
发表于 2016-1-7 10:19:48 |
卖东西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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