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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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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9 17:06:29 | |阅读模式
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接受“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委托后,经多方努力,已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将有关环评情况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大坝工业园E09之一地块;
项目概况:
2010年,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投资400万元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大坝工业园E09之一地块新建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19999.98m2,经营面积25000m2,劳动定员200人。建设规模为年产塑料制品生产设备60套、机械模具500套,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开料、切割、钻孔、打磨、机加工、组装、测试等。该项目于2010年3月通过环评审批,并于2012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
由于市场发展需要,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拟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并增加生产工艺,提出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扩建项目总投资9400万元、占地面积84379m2,经营面积57114m2,新增劳动定员200人。扩建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制品生产设备100条生产线(600台/套)、塑料制品模具300台/套。扩建项目在原有开料、切割、钻孔、打磨、机加工、组装、测试的基础上增加表面喷涂工艺(喷粉、喷漆及配套前处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本项目在已建厂房内进行扩建,无土建施工,施工期影响较小。
2、营运期
(1)废水: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龙江污水厂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和喷砂用水,冷却用水及喷砂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车间无生产废水排放。
(2)废气:开料、切割、打磨、机加工、焊接粉尘较少,采取无组织形式排放;喷漆有机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出;喷粉有机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出;设备测试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出;厨房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出。
(3)固体防治措施:边角废料和金属回收粉尘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漆渣、水帘柜循环废水、废漆桶和废溶剂桶、废活性炭、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在安装时要安装基础减震,同时安装隔震垫、采用独立密闭车间隔声;通过治理措施后可使该项目的厂界噪声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5)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生产系统、生产单元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物品为丙烷、油漆及稀释剂,均没有超过贮存临界量,风险发生概率较小。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控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项目营运期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龙江污水厂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和喷砂用水,冷却用水及喷砂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车间无生产废水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开料、切割、打磨、机加工、焊接粉尘较少,采取无组织形式排放;喷漆有机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出;喷粉有机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出;设备测试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出;厨房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出。
(3)固体防治措施:边角废料和金属回收粉尘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漆渣、水帘柜循环废水、废漆桶和废溶剂桶、废活性炭、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在安装时要安装基础减震,同时安装隔震垫、采用独立密闭车间隔声;通过治理措施后可使该项目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环境风险及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生产系统、生产单元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物品为油漆及稀释剂等,均没有超过贮存临界量,风险发生概率较小。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控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相应的环保政策和环保规划,并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建设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将不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公众了解项目详细情况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了解项目详细情况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了解项目详细情况及索取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本项目的;公众在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大坝工业园E09之一地块;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378039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电子邮箱:799787864@qq.com
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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