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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2020年20%以上面积达“海绵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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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7 11:25:37 | |阅读模式
  昨日上午,我市举行全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力度,确保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如期推进和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根据要求,佛山力争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其中,禅城绿岛湖片区、南海三山新城片区、顺德中心城区、高明西江新城片区、三水云东海片区、佛山新城以及佛科院新校区等,组成“5+2”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区域。到2030年力争全市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会上,市水务局局长、市海绵办主任李永生总结了我市前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情况,各区及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汇报了海绵城市建设情况,各区现场与市政府签订责任书。
  副市长赵海指出,海绵城市建设与各项城市建设工作同步,各级各部门要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落实到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接下来,各级各部门要抓好任务落实和强化监督保障,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把佛山建设成独具岭南水乡特色的海绵城市。
  赵海要求,各区要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和按期完成各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在重点区域内率先达标,形成显著连片效应。老城区改造、“三旧”改造工程,以及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包括所有新城区、各类园区、新建开发区等要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率先达标。要严格执行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机制,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在项目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验收等环节,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列入重点审查内容。
来源:佛山日报

发表于 2017-7-27 11:37:36 |
老城区改造、“三旧”改造工程,以及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包括所有新城区、各类园区、新建开发区等要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
发表于 2017-7-27 11:37:48 |
要严格执行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机制,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在项目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验收等环节,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列入重点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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