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南海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总登记”工作相关截止时间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现关于我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总登记”工作相关截止时间通知如下: 一、“总登记”集体建设用地完善用地手续的截止时间 关于我区“总登记”集体建设用地完善用地手续,于2022年12月26日截止测绘作业单位初次系统申请下载地形,2023年2月15日截止测绘作业单位初次系统提交测绘成果质检,2023年4月30日截止各镇(街道)初次提交用地审批材料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复核,对符合“总登记”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需于2023年6月16日前完成确权审批手续。 二、“总登记”宅基地确权的截止时间 关于我区“总登记”宅基地确权,于2023年3月15日截止测绘作业单位初次系统申请下载地形,2023年4月15日截止测绘作业单位初次提交测绘成果质检,2023年6月16日截止村(居)通过不动产登记申报系统向镇(街道)工作组提交确权申请。 三、其他说明 (一)对已开展办理“总登记”确权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因补正、重办等原因重新提交的,原则上不受上述截止时间限制,但需于2023年6月16日前完成相应的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审批、宅基地确权申请手续。 (二)各镇(街道)工作组可结合辖区推进情况,细化各环节时间节点,加强对各村(居)的工作指导,加大宣传发动,加快推进确权登记。 (三)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宅基地确权,对截止时间内申请的,按现有流程进行审批,后续将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推进解决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南海区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3日 编辑:谷雨 审校:x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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