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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少年书法院

2014-12-29 16:12|原作者: 25小时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六一儿童节和教师节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开发青少年潜能,提高青少年的汉字书写能力、审美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为重点,坚持“重在引导、重在联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培养我国二十一世纪有修养、有文化和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市书法家协会决定联合筹建佛山市少年书法院,方案如下:

  一、办院宗旨

  佛山市少年书法院是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市书法家协会联合筹建,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承建的市级公益性培养书法艺术人才基地。书法院依托市少先队总部和各级少先队组织,借助市青少宫的师资力量、书法活动与培训品牌优势,务求为佛山广大青少年提供优质、专业的教育服务。

  二、工作职责

  (一)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和继承书法艺术,全力推进素质教育,挖掘、培养我市青少年书法人才,为繁荣我市青少年书法事业而努力。

  (二)定期邀请我市知名书法家为学员开设书法讲座,积极帮助、指导分院开展青少年书法活动。

  (三)定期组织分院会员参加创作、比赛、展览、交流、夏令营等书法活动,提高青少年书法艺术才能。

  (四)与其他地区青少年书法界开展联谊活动,加强交流、学习。

  (五)开展青少年书法考级评定及各类书法比赛。

  三、组织机构

  (一)名誉院长

  团市委副书记 肖欣

  市教育局副局长 严冰

  佛科院文学院副院长 王琳

  (二)顾问

  李小如(中国书法家协会楷书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佛山市文联副主席、佛山市书法家协会主席)

  王志敏(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广东省书协主席团成员、佛山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罗炳生(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广东省书法院主任)

  何志斌(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佛山市青年书法家协会主席)

  陈日新(市教育局美术教研员)

  昃 伟(中央机关《求是》杂志社书画院院士)

  李孟秋(市关工委主任兼市直关工委主任、书法义教学会顾问)

  赵克贵(市直关工委副主任、书法义教学会会长、市老年书画协会副会长)

  (三)书法院架构

  1.院长

  吴 活(市青少年文化宫主任)

  2.副院长

  谢 盛(团市委宣传部部长)

  庞志阳(市教育局思政科副科长)

  李秀芳(市青少年文化宫副主任)

  3.执行副院长

  连銮威(市少先队总辅导员)

  4.秘书长

  王北石(中国校外教育艺术委员会理事、市青少年文化宫书法老师)

  5.副秘书长

  招银燕

  6.各分院院长

  少年书法院下设毛笔、硬笔、篆刻分院,每个分院的院长均由书法院学员经过自愿报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组成。

  四、岗位职责

  (一)名誉院长

  把握工作方向,指导书法院开展工作。

  (二)顾问

  指导书法院的艺术创作,提升书法教学质量。

  (三)院长

  制定书法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及下属的工作;全面调配书法院各项经费。

  (四)副院长、执行副院长

  具体负责书法院的筹建工作;负责聘请驻院专家顾问进行指导;负责书法院各分院的业务规划;负责安排各分院教师的培训;负责全面把关书法院整体的运作质量。

  (五)秘书长

  协助院长开展工作,负责书法院会务安排;负责书法院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书法院相关计划和总结;负责联络选拔书法院各基地学校及协调各项院务。

  (六)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开展各项工作,协助做好本区及本地基地的物色和推荐工作。做好学员档案、活动宣传、学员证发放、活动日程、场所和固定资产的等日常管理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七)各分院院长

  负责制定本院的招生简章和日常训练计划,负责组织一年一度的院员招生考核,负责组织相关专业老师开展节目创编和排练工作,把好质量关。

  (八)各分院院士

  负责协助各分院院长各项工作,在各院员中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五、工作分工

  (一)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将全面把握书法院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对书法院具体的工作做全面的指导。

  (二)佛山市教育局负责书法院有关文件的下发,协调书法院指导、各类活动交流相关安排工作,协调学校选派的优秀专业老师对学员进行免费专业培训。

  (三)佛山市少工委负责联系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发书法院的相关文件,各类活动交流的策划,负责组织协调属下的各中小学校完成书法院推广筹建工作。

  (四)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负责书法院全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书法院创作、比赛、考级、展览、交流、夏令营等书法活动的各项比赛等活动,筹措书法院的日常运作经费等。

  (五)佛山市书法家协会负责书法院的日常专业指导,协调组织专家组作为各类比赛的评委。

  六、运作管理

  (一)选拔条件

  1. 热爱传统书法艺术的小朋友。

  2. 在书法方面有一定的专长。

  3. 年龄在7周岁以上,16岁周岁以下。

  4. 服从院理事会管理,遵守书法院的各项章程,履行学员义务。

  5. 积极参与书法院各项活动 。

  6. 通过院理事会的招考考试

  (二)院员管理

  1.认同并遵守本院章程。

  2.院员必须按活动计划按时参加辅导、比赛、展览、讲座、交流联谊等活动,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将取消资格(两次迟到或早退者视为一次无故缺席)。

  3.要及时完成本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院员在参加本院活动的同时,需在少年宫或其他校外教育机构继续进行本专业的艺术培训,以不断提高艺术技能,增长才艺。

  (三)综合考核

  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每年将对书法院院员及指导老师的学习、出勤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其结果可作为学生院员参评少先队优秀个人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重要依据。

  七、招考办法

  (一)报名。

  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591651170@qq.com。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各分院具体要求由各分院院长拟定。地点设于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二楼多功能厅(家长不能进入考场)。形式则分为以下两种:

  1.笔试(选择题),限时15分钟。

  2.现场书法测试。

  (三)录取

  对各专业考生采用统一测试的方法,根据各考生考核情况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结果将在市青少年宫一楼大厅张榜公布,同时考生可自行登录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网站查询。具体开课日期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连銮威、招银燕

  电话:0757-82553120,18566324331

  邮箱:5916511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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