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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公布2015年第2批缺陷商品,20商家被查处

2015-7-14 09:00|原作者: 25小时网 钟梓毅

  25小时网讯 7月8日,省工商局公布2015年第2批缺陷商品“黑榜”,其中涉及165款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且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缺陷商品。据统计,来自佛山的缺陷商品涵盖箱包皮具、电动自行车、家具、床垫4类合计有50款产品上榜。对此,13日佛山市工商局回应,其中有20款产品已立案处理,并透露接下来将组织集中的检查行动。

  佛山产品多款上“黑榜”涉及甲醛超标

  近日,广东省工商局发布了《关于责令经营者对认定的缺陷商品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的公告(2015年第2批)》,公布了165款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且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缺陷商品,主要包括纸尿裤、卫生巾、眼镜、节能灯等产品。
  其中,在165款被通报存在缺陷的商品中,有50款是来自佛山。本次佛山被发现存在问题的商品涉及3类,分别是节能灯、床垫和家具类商品。记者统计,除了3款被通报在互换性上存在问题的节能灯产品,余下的47款被通报存在缺陷的、来自佛山的床垫或家具里,从具体产品类别看,包括了儿童家具中的床头柜、木家具中的餐椅、弹簧软床垫等。而这些产品存在的最大问题,大多是甲醛释放量超标。
  目前佛山市工商部门已对销售缺陷商品的经营者予以查处,共立案42宗,其中涉及销售不合格床垫案件5宗,目前相关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0款产品已被立案处理商家15日内需自查

  对此,佛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在13天回应,佛山市工商部门已对佛山市被抽样的经营者、现场检查发现的经营缺陷商品行为予以查处,其中有20款产品已立案处理。
  另外,该负责人还强调,相关部门已向辖区1813户重点商品的主要销售者发送手机短信或派发通知,要求相关商品的经营者及时查阅省工商局公告的缺陷商品名单,自省工商局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商家需要开展自查,凡是有经营与名单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商品的,商家应当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
  对于在广东省工商局发布公告之日起15日内,如果相关的经营者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通知,仍继续经营销售缺陷商品的,佛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拒绝或者拖延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佛山市工商局将针对省工商局近期公布的缺陷商品,组织一次集中检查行动。”佛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把相关案件信息通过佛山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违法经营者。
  另外,该负责人提醒,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公布的缺陷商品均经工商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商品,消费者若购买的商品属于公布的缺陷商品,可以依据工商部门发布的不合格商品名单向销售者要求无条件退货。

  温馨提示:买到相关商品可要求无条件退货

  针对此次省工商局公布的缺陷商品信息消费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对此,佛山市工商局回应称,费者可根据省工商局公布的抽检结果,核实自己是否购买过相关缺陷商品。如确实购买到相关商品,可向销售者要求退货或向经营者提出增加赔偿要求。此外,消费者还有多种渠道投诉举报。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登陆佛山市红盾信息网,或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来函来访等方式咨询维权信息,举报缺陷商品违法线索。
  
(文/25小时网 钟梓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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