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只鸡终被领回,律师称不开罚单城管扣货不合法
昨日上午,禅城区普君市场内街执法的城管人员在没有开具罚单的情况下,没收了“走鬼”老吴5只鸡,急得老吴报了警。在民警与城管人员协调下,老吴在城管执法局签下了一份“保证书”后取回了自己的鸡。律师称,没有“罚单”城管扣留货物不合法。
老吴经常在普君市场摆摊卖鸡,他称以前遇到城管人员来执法,最多被劝诫离开。昨日上午8点半,三名身穿黑色执法衣的城管人员,下车后直扑老吴的摊位,扣留了一笼子鸡。老吴表示,这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他还特别提到,城管人员在扣留他的鸡之前,并没有开具相应“罚单”。 为了讨回他的鸡,老吴追到了禅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报了警。下午4点,在协商之后,老吴终于取回了自己的鸡。城管执法人员要求他在一份“保证书”上签名,并拍照。老吴十分不情愿,“这是当做犯罪证据吗?” 焦点 为何不开具罚单?城管:因为还在假期 禅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执法人员解释说,昨天仍在假日期间,城管队员执法时没有出具应有的扣押清单,不管有没有扣押清单,城管人员扣留货物的行为都是合法的。被扣的货物,比如鸡、肉、蛋、水果等不易保存的食品,平时会被送到福利院,会留下相应的收据。衣服等先会被保存在仓库里面,而后拍卖所得都会上缴到市级财政。 是否选择性执法?城管:抓一个罚一个 有关执法人员表示,老吴在普君市场内街摆摊卖鸡属于乱摆乱卖行为。如果多次劝阻没有起到作用,执法人员就可以依法扣留违法摆摊所售的货物,但因为每次执法不可能处罚所有的摊主,所以只能抓到一个处罚一个。他透露,因为领导有要求,所以这次没有劝阻就直接扣留。 律师说法 没有“罚单”扣物不合法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春:城管执法人员如果没有出示扣押清单,就没有权力扣留货物。将暂扣的货物送往福利院,这种行为属于私自处理,城管部门无权这么做,此行为难以受到公众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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