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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 规范食品管理

2016-3-22 08:58|原作者: 珠江时报

  日前,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祖庙分局联合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旅游景点、车站、学校周边及重点商圈、重点路段的小餐饮实施整治。

  在汽车站周边,检查组发现大部分小餐饮店都办理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证、餐用具洗消制度齐备,但普遍存在厨房不够整洁、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存放不规范、食品加工操作区域及设备标识不明显等问题。

  执法人员对检查的店铺及其存在的问题一一登记入册,并现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他们要加强管理,改善环境和条件,提升店铺形象,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积极配合佛山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禅 城区食药监局副局长刘红光表示,目前佛山已启动小食品店及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食品“四小”(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生产加工小 作坊、食品小摊贩)综合治理工程是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重点工程,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将在全区铺开、贯穿全年,按照加强引导、疏堵并举、标本兼治、逐步规 范、有序发展的工作原则,从准入和监管两个环节着手,力求全面提升小餐饮店食品安全形象。

  据介绍,小食品店是指位于居民区或传统商 业区内,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主要经营香烟、饮料、酒类、休闲食品、副食品等的柜台式或自选式个体零售商户。而小餐饮则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含50平方米)的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糕点店、农家乐等规模较小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按照统一部署,禅城每月至少组织2次上下联动、多部门联动的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经营问题严重、存在问题较多且拒不整改的单位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形成社会效应和整治氛围。

  通 过大力开展清理“无证”(指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超范围经营的小食品店及小餐饮店,有效遏制小食品店及小餐饮“无证”经营 食品行为。全面规范小食品店及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小食品店达到禁止经营无生产厂家、禁止无生产日期、禁止无保质期等“六禁”,小餐饮达到有食品经营许可 证、有营业执照、食品安全制度有上墙等“九有”要求,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市民满意度和认可度有较大提高。

  针对同为食品“四小”场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广东省将在4月1日开始施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对食品小作坊在登记程序、受理范围、现场核查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并明确了全省使用统一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样式,统一登记证编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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