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政府可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另外,在符合规划要求下,可利用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及人防等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本月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免费停车位将逐步减少。 根据“办法”,利用现有停车场建设机械立体停车场的,在不办理产权证及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不征收土地出让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路内停车位,不得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不得利用路内停车位从事停车保管以外的经营活动,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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