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会同区财税局编制了《顺德区燃煤、燃重油锅炉废气污染治理资金补助实施方案》,顺德将对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燃重油锅炉废气污染治理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655万元将用于本次补助,其中第一批约200万元,第二批约455万元,补助资金实行先治先补、补完为止原则。 申请补助的企业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锅炉的除尘、脱硫和降氮脱硝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或改造,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监测,出具治理完工监测报告(需包含处理前、后),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治理要求。 需要提醒的是,同一治理工程已获得区级相同类型的治理奖励、补贴或补助的不得重复申请。符合本方案补助条件的同一企业的同一治理工程只可申请一次区级治理补助资金。 ■资金补助标准 对于符合补助范围的锅炉废气污染治理工程,根据锅炉额定出力按1.2 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计算公式:补助金额=锅炉额定出力×12000元/蒸吨),且治理工程的财政补助资金最高限额不超过治理工程投入金额的60%。 ■相关链接http://hycg.shunde.gov.cn/data/main.php?id=127032-726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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