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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抽检新春食品 4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8-2-7 08:54|原作者: 南方+

    春节期间餐饮聚会增多,食品安全尤为重要。日前,佛山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元旦春节食品专项抽检,共抽检了应节食品共378批次,其中不合格4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6%。

  据了解,此次抽检过程中,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3批次、饼干31批次、酒类4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饮料70批次、豆制品42批次、糖果制品13批次、蜜饯类10批次。本次抽检共有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1批次酒类酒精度项目不合格,1批次矿泉水溴酸盐项目不合格,2批次腐竹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本次共抽检了应节食品378批次,不合格4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06%。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上述4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抽检单位进行核查处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建议一:

  外出就餐选择“明厨亮灶”餐厅

  针对春节期间外出聚会增多,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就餐前要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其次,建议选择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的餐厅就餐,建议选择通过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将餐饮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的“明厨亮灶”餐厅。

  另外该局指出,尽可能不生吃淡水鱼,因为淡水鱼易感染肝吸虫等寄生虫,消费者如若生吃了含有肝吸虫囊蚴的鱼肉,则容易患肝吸虫病。当生食海水鱼时,应确保鱼肉新鲜,肠胃功能较弱的消费者应谨慎食用。

  建议二:

  家庭聚餐不要购买“野味”食物

  另外对于在家聚餐的市民,该局建议市民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材,注意观察食材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现象。这其中不要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如各种标称“野味”的食品)。

  此外市民购买需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材后,应及时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不同的食材在保存时应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而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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