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2017年市外高新技术企业(下称“高企”)落户我市的补助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符合申报条件的高企需于8月15日前提交申请,最高可获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及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去年我市印发了《佛山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8年)》。 该行动方案指出,在实施精准科技招商方面,瞄准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如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领域引进项目,积极引进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到我市落户,鼓励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至我市。对在我市完成落户、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在2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完成整体搬迁时间以迁入我市后的营业执照核发时间为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市科技局官网下载打印补助申报表,填写完整后连同营业执照副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等其他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于2018年8月15日前提交到所属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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