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人社局获悉,《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其中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创业补贴和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等多项补贴标准均有明确提升。2018—2020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力争每年佛山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双困生就业率达到100%。 就业: 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 《实施意见》提出,全市每年组织50场以上省内“村企”“园村”“校企”招聘活动,组织10场以上省际劳务对接活动,支持外省(区)在佛山设立劳务工作站,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适当补助。另外,对促进就业创业成效显著的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省分别奖补200万元、100万元,对工作成效显著被评为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的,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对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的,省分别奖补50万元、20万元,对被评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的,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数额和适用人群都有提升。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稳定就业(服务)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同时可以享受岗位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不超过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2/3给予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纳入,由毕业学年学生扩大至在校期间学生,毕业前每人可申请1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 创业: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万元 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将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提高到1万元,范围扩大到返乡创业人员。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佛山每年培养2000人次,带动5000人以上就业创业。将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经营主体),纳入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中针对佛山实际还提出了具体措施。大力发展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催生更广泛就业形式。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打造佛山特色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孵化链条。认真落实“佛山23条人才新政”,大力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抓好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2018—2020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力争每年佛山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双困生就业率达到100%。 |
HOT NEWS
FOCU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