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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海社工机构实习 最高补贴3600元

2019-1-12 09:52|原作者: 珠江时报

  昨日,记者从南海区民政局获悉,2018年在南海社工机构实习的佛山籍社工专业学生,可申请每人每月600元的实习补助,每人最高补贴3600元。

  按照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南海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社会工作类社会团体实习,且实习时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的佛山市户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习累计不少于两个月或350小时,可申请每人每月600元的实习补助,每人最高可获补助3600元。

  申领时间截至2019年1月31日,逾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申报者需填写申请表,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社会工作专业在读证明(如毕业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者还要带上由实习单位出具的南海区社会工作实习时数证明,以及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复印件,银行账户须为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储蓄账户(不接受信用卡账户)。

  南海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南海区各社会组织要如实开具实习时数证明,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并不得再申领同类型的相关补助或奖励,对已发放的款项予以追回或视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近年来,南海区社会工作发展迅猛,截至目前,全区开展服务的专业社工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超百家,从业人员超千人。尤其是南海在全省率先建立社工专业实习枢纽平台,还在全国率先成立社工学者与社工学生的枢纽型社会团体等品牌,打造“南海特色”,提速社会工作发展。

  温馨提示

  申报条件

  ●佛山市户籍;

  ●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

  ●在南海区登记成立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社会工作类社会团体实习累计不少于两个月或350小时。

  申请期限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31日,逾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

  受理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程序

  ●材料填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奖励办法申请表(人才)》,打印后手写签名并经实习单位盖章;同时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相关通知和表格可登录南海区政府网站查看或下载(http://

  www.nanhai.gov.cn/cms/html/71024/column_71024_1.html)。

  ●材料递交:将相关材料于申请期限内递交至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综合窗口。

  ●材料审查: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将资料移送给区民政局审核。

  ●结果公示:经审查符合条件、所提交材料齐全并属实的,将在区民政局网站进行结果公示。区民政局将办结意见移送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

  ●资金发放:区民政局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联系方式

  南海区民政局社工人才管理科电话:0757-8632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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