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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新规下月起实施

2019-6-26 09:45|原作者: 珠江时报

  禅城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将如何规范化执行?日前,《禅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引》(简称《指引》)发布,7月起施行。《指引》提出,简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审批流程和强化前期协调及施工过程监管工作。

     据显示,《指引》适用于禅城区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在办理程序上,《指引》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要通过咨询登记、制定方案、施工图审查、规划许可证办理、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流程。有加装电梯意向的既有住宅业主(下称申请人),可向加装电梯房屋所在社区居委会咨询,并进行登记;申请人前期协商征得本梯间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可选择设计单位、中介单位等第三方协助制定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在通过业主的充分协商、小区内公示后,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

  在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窗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随后即可进行工程实施。

  工程完工后,业主应自行或委托非本项目的有技术力量的第三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本次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单位等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质量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书。值得一提的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各相关部门如何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有关业务指导和工作?《指引》要求,成立禅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服务工作组(简称区加梯工作组),区加梯工作组为临时性质,设置在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派驻2人,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派驻1人,统筹指导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商协调、方案论证,以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务协调服务,参照区的做法组建相应的工作组,跟进辖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协调报批、信息备案、矛盾协调、监督巡查(含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记录,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等工作。

  在保障措施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将享受三项保障,一是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负责建立设计单位名录;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负责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单位、审图单位名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名录,方便群众自主选择;二是区加梯工作组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免费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三是禅城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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