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司机朋友们注意了!深圳将启用新的交通法规非常严格!新的《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将于2019年11月1日实施,去深圳的朋友们要注意啦!
在新条例实施后 深圳将加重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 ↓ 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新的《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三百元罚款。 这次修订 对使用转向灯的情形 做了进一步明确 分为三种情况 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停车前 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 那么,怎样才算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呢? 其实,每个司机驾考的时候都学过! 打灯时长必须超过3秒! 也就是说 在变更车道、转弯、临时停车前 不打灯或者打灯时间不足3秒的 即被认定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很多司机觉得随意变更车道 不打方向灯是很简单的事 没有那么严重 但其实恰恰是这样的行为 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因为后方车辆在你突然变道的时候 要承受更多的行车压力和未知的后果! 没有及时打灯容易引发事故 一次变更多条车道 新的《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处五百元罚款。 许多市民经常反映 有些大车变道时一次性占用多条车道 有些车辆更是S形变道行驶 严重影响了后车 对于这类违法行为 今后罚500元 各位司机朋友们 今后要小心驾驶了 戒掉一些驾驶陋习 否则一不小心就要被罚哦 赶紧转告身边的朋友们吧! |
HOT NEWS
FOCU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