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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领钱!每人最高500元/月,10万南海人可领

2019-12-13 10:43|原作者: 南海发布

  南海区高龄津贴发放有变动!70岁及以上长者可申领,每人每月最高500元!

  近日,南海区民政局新制定的《南海区高龄津贴发放办法》正式出台。《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当中提及的津贴发放由“当月发”改为“次月发”最为人关注!

  《办法》中提到,2020 年 1 月的高龄津贴将于 2 月发放。南海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南海民政将完善审批高龄津贴发放系统,清晰、准确地掌握好南海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情况,实现“应保尽保”精准发放。

  《办法》明确: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在该月内任何一日进入新年龄段的,高龄津贴标准在该月由系统自动升级,按照新年龄段标准发放;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户籍发生迁移的,当月高龄津贴仍由迁出地发放,次月停发;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死亡当月仍发放高龄津贴,次月停发。

  据了解,南海区从2013年10月开始, 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70 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6400多万元,10.3万人受惠。

南海区高龄津贴知多点

高龄津贴几岁可申领?

不同年龄段有区别吗?

  申领办法

  ◆高龄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符合申请条件的老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前一个月起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时须填写《佛山市南海区高龄津贴申请表》;出示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镇(街道)指定银行)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老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还须出示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在受理申请时,村(居)委会须明确:申请人户籍情况如有变动,申请人或受托人须自变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村(居)委会;申请人和受托人要配合村(居)委会做好每年的发放资格认定工作,如不配合认定的,将停发高龄津贴。

  更多详情请点击https://szb.nanhaitoday.com/epaper/zjsb/res/2019-12/10/A03/zjsbnh03b20191210C.pdf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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