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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男子不配合测量体温还动脚踹人?抓!

2020-2-4 11:41| 评论: 0|原作者: 公安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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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面前,人人有责因近期新型冠状病毒凶猛且呈上升趋势为最大力度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许多小区都对进入人员进行专项体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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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顺德均安,一男子不仅不配合测量体温还动手打人!!!

  1月31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均安派出所接报称,一住户拒绝小区保安量体温而产生纠纷。接报后,民警迅速到达所在小区。经了解,该住户刘某声称自己一直住在该小区,不需量体温。

  小区保安王先生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前往刘某家进行体温测试。民警到达时,刘某跟王先生正在争吵,争吵过程中刘某仍一直不愿配合保安进行体温测试。

  就在民警调解过程中,住户刘某趁无人注意,故意推拉并踹了保安王先生的腹部一脚,王先生受伤倒地。

  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刘某带回中队处理。

  经审讯,刘某对其故意伤害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02

  与此同时,在顺德乐从,一男子在停车接受体温测量时突然强行驾车冲过,严重危及工作人员安全。

  2月1日,方某驾驶汽车来到乐从镇大闸村的体温测量点时,工作人员示意方某停车配合检查。

  但方某测量完体温后,拒绝出示个人证件,并突然加速驾车强行离开,危害到当时正在车旁进行检查的两名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据方某称,当晚配合完村居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后,觉得又要出示证件,太过繁琐,于是一时冲动踩了一脚油门离开了,也没顾及到小车旁边还有人站在那里。

  2月2日,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方某以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命令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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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甚者,为了个人一己私欲,枉顾大家的生命安全,四处流窜。

  2月1日,乐从派出所大墩社区民警中队在新型冠状病毒防输入、防扩散排查工作中,发现一疫情发生地来粤人员张某(湖北省黄石人,其于1月15日离开湖北黄石去了湖南株洲、岳阳,于1月22日自岳阳来粤)于1月22日来到乐从镇某公寓暂住。

  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政府工作人员要求该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但其多次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执意离开暂住地外出吃饭、购物,其行为已构成妨碍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

  当晚,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张某以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命令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处罚。

  警方提醒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市民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配合防疫检查等措施。

  若发现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司乘人员,联合检疫检查小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造册登记,记录其身份信息、住址、联系电话、出发地及目的地等相关信息。

  如发现有发热症状或疑似病例的人员,由卫健部门立即筛查并安排救护车转运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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