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佛房金管〔2020〕28号),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并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补缴,上述补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疫情影响缴存申报功能”上线 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疫情影响缴存申报功能”已于3月7日上线,符合上述政策的单位(或自愿缴存个人)可登录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通过“疫情影响缴存申报”功能即可零资料、零跑动完成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该功能的申报只能办理一次,提前取消申报也只可办理一次。 注意:“疫情影响缴存申报”不同于“缓缴”。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缓缴)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手续详见《办理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及缓缴手续须知》,网址如下: http://fsgjj.foshan.gov.cn/bszn/sxxz/zfgjj/content/post_1996751.html |
HOT NEWS
FOCUS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