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佛山市医保局发布了《佛山市罕见病医疗救助药品、治疗性食品及医疗机构目录(2020版)》,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此,佛山成为全国率先发布罕见病医疗救助药品、治疗性食品和医疗机构目录的地级市。 《目录》是经过广东省罕见病专家研究后确定的,有助于罕见病患者了解在广东省内可以到哪些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有助于解决罕见病诊断难的问题。《目录》最大的特点是没有限制罕见病疾病种类和治疗药物,将有药物治疗的罕见病和对治疗有帮助的药物纳入了救助范围。 《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对于国内获批新上市的罕见病药物,市医保局结合实际可在年内纳入《目录》,给罕见病患者带来及时的救助。 值得注意的是,罕见病患者到《目录》以外的国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医疗机构诊治,要经区医保部门备案后才能纳入救助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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