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在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dgs.gov.cn/)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至今,仍有部分经营户未能报送2019年度报告。 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未依法按时报送2019年度报告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已将未报送2019年度报告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限制或者禁入。情节严重的,按《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未报送2019年度报告的企业及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未依法按时报送2019年度报告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sxt.gdgs.gov.cn或http://gd.gsxt.gov.cn/ )补报年报。补报年报后根据注册地址向所属的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镇(街道)分局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受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报告的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请尚未报送2019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及时报送。 特此通告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 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7767856 西南分局 87767920 云东海分局 66897020 白坭分局 87579887 乐平分局 87381315 芦苞分局 87239482 大塘分局 87273386 南山分局 87216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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