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禅城城管接报,兆祥公园有犬只未牵狗绳,存在伤人隐患。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养犬条例》)相关规定,禅城城管开出自《养犬条例》公布以来的首张不文明养犬行为罚单。 禅城城管连日来接到市民姚小姐投诉,称她早上到兆祥公园晨运的时候,发现有犬主带着体型较大的金毛犬出来放风,但是并未牵犬绳。虽然金毛犬不属于烈性犬只,性格温顺、聪明友善,但是其较大的体型依然使她感到不适。热爱运动的她实在忍无可忍,致电12319向禅城区城综局求助。 接报后,城管执法人员向姚小姐了解事由。原来,这只金毛犬每天早上都出来放风,已经持续数月。可能犬主和犬只都比较熟悉环境,主人就放松了警惕。虽然配备了犬绳在身,但是并未使用犬绳牵领犬只,让它自由活动。金毛犬热情活泼的天性使它跟周围晨运的市民自来熟,姚小姐却心戚戚然。 9月10日早晨,在姚小姐的指引下,城管执法人员顺利找到了正在活动的金毛犬和犬主。和往日一样,金毛犬自由活动,主人跟随其后并未牵领犬绳。 城管执法人员上前告知,根据2020年5月1日实施的《养犬条例》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并佩戴嘴套的规定。现场发现犬只并未遵守此规定。城管执法人员教育后开出自《养犬条例》实施以来禅城区第一张不文明养犬行为罚单。 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未遵守犬只外出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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