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早上,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再次到大沥镇德明大厦C座3楼查看,发现当事人已拆除加建的建筑物,并保证不再出现违法建设的行为。 早前,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市民投诉称,大沥镇德明大厦C座3楼E房业主利用楼顶的视角盲区搭建建筑物。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有工人正在施工,执法人员向业主出示执法证后,要求其停止施工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其现场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 该建筑物属于“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情形,责令拆除恢复原貌。执法人员通过与业主沟通,向其传达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告知当事人关于违法建设行为的相关风险及后果,劝导其自行拆除。最终,当事人认识到自己错误并承诺自行拆除楼顶加建建筑物。 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坚决执行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要求,持续采取高压打击的态势,坚定不移地对违建行为予以制止。同时,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对待违建行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认清利弊,尽量避免自己的损失。 通讯员:刘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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