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明确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从6月1日起,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 优惠政策内容 为照顾多人口家庭的实际情况,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规定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在现行基础上各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的电量基数,如夏季第一档260千瓦时内不用加价,现可提高到360千瓦时内不用加价;家庭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62.72分/千瓦时),不执行阶梯加价。 申请条件? 持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在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可认定为一户家庭人口。每位居民用户只能在一个家庭住址申请办理。政策自申报成功的次月起执行,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居民用户在到期前应及时办理续期等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停止执行相关政策。 如何申请办理? 具体细则由广东电网公司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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