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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近期这些东西不要发朋友圈!

2022-6-13 14:59|原作者: 中国青年报、公安部刑侦局、羊城晚报

  高考刚刚结束,考生们注意了,这几种东西千万不能发朋友圈!
  ↓ ↓ ↓
  ①高考准考证
  ②个人身份证
  ③考生号及密码
  ④志愿填报表
  ⑤成绩单
  ⑥成绩查询页面截图
  ⑦个人录取通知书
  如果个人信息被别有用心的人从朋友圈或者其他社交平台获取到,可能会被利用实施精准诈骗。

  公安部刑侦局近日发布提醒
  考生和家长要注意以下骗局
  ①“提前查分”骗局
  ②“补录名额、内部指标”骗局
  ③“补助金”骗局
  ④“填报志愿指导”骗局
  ⑤“伪造录取通知书”骗局

  骗子有了新套路!
  不少人收到短信
  6月上旬,浙江桐乡警方发布一则紧急预警。文中称,近日,有群众反映,自己收到了【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发来的短信。短信中称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回放录像中,监控显示其有【疑似作弊】行为,要求其拨打省教育厅招生办的电话。

  对此,桐乡警方提醒:这是典型的短信诈骗!
  请各位高考生及家长注意,凡是收到招生办的电话或是短信,称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请第一时间和就读学校联系,确认信息的真实性!
  请勿盲目相信,尤其是要求缴纳费用删除作弊视频、缴纳保证金或是将钱转到安全账户的,均为诈骗!
  另据微信公号“厦门招考”消息,对于高考考生收到的类似短信,市教育招考中心回应称,
  高考作弊违规行为,不会用短信、电话、链接等非正式渠道通知。
  此外,考试录像回放审看现在也还未开始。如果高考中有作弊违规行为,会在高考结束后,经过多方核实通过文件形式下发。

  误信高考加分
  家长被骗百万
  而就在几天前,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披露的另一则高考诈骗案件,也引发关注。
  “向学校捐款可以奖励加分”“送礼问候拉近校方关系”……被告人周某通过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教育部招生审批表等文件,制造学生被浙江大学录取的假象,骗取该学生家长130余万元。
  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高考既要金榜题名,也要火眼金睛!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编辑:谷雨
审校: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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