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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09: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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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新《消法》实施。当初,许多人和咱一样抱着很乐观的心态,相信一些“霸王条款”一定会远离我们。可惜,哥太乐观了。不少餐厅还继续收1元钱的一次性消毒餐具费。
前几天,哥和几位朋友去大良近良某农庄吃饭,只见每张桌子上面都摆了包装好的消毒餐具。服务员告诉我们,用这个餐具每套得收一元。我们提出可否换换餐具,不喜欢用一次性餐具。服务员说:“我们店就只有这样的餐具哦,没有其他的了。”没办法,我们只能接受。
其实,自从新《消法》颁布并实施后,咱去到许多餐厅,即使以前提供一次性餐具的饭店,现在都换上了消费者可以自己清洗的餐具。这样让人看着放心,用着安心。而且,咱还碰到过,即使号称“已经消过毒”的包装好的一次性餐具,里面也有菜叶、垃圾存在。如此消毒,又有何用呢?
点评:
新《消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据多家媒体报道,新《消法》实施后,武汉、长沙、西安等地的餐饮业仍然在收取消毒餐具费。
咱不反对餐厅提供消毒餐具,毕竟这是商家行为。咱期待的是,商家除了应该提供可替代的清洁餐具,也应该在消费者就餐前提前告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使用一次性餐具或者普通的清洁餐具。这么说吧,消费者进入饭店消费,和饭店就形成了餐饮服务合同,应该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消费。如果只提供收费的消毒餐具,则涉嫌强制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珠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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