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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大棒不能都砸向包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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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1 10:49:36 | |阅读模式
  三水日前出台预防劳资纠纷工作方案。其中要求工程发包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账户中,杜绝通过包工头发放,从而避免卷款逃匿恶意欠薪。
  在当前劳资纠纷出现频率仍居高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出台防欠薪预案无疑是及时的、必要的。不过方案对欠薪的预防主要集中在中间的支付环节,“杜绝通过包工头发放”,将矛盾主要指向包工头,却又值得商榷。
  包工头,顾名思义,把工作包揽过来,招人作业,他自己当“头”。实际上,大多数包工头不仅是农民工的职业介绍人、进城务工的领路人,而且充当着农民工经纪人的角色,继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民工权利的代言人。
  不容否认,确实有一些包工头在替农民工领薪水后逃之夭夭,但这毕竟是少数现象。实际上,包工头并非个个罪大恶极。试问,农村那些成批出去打工的农民,哪一部分里没有个替他们主事的包工头?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农民工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才有保障。
  导致欠薪的真正罪魁祸首,并不仅仅是一些包工头,而可能是建筑企业,溯源是工程发包方。在欠薪这个链条上,包工头往往处于两头受气的尴尬境地,一定程度上他们也是欠薪问题的受害者。可以说,欠薪的真正源头在于工程发包方,而不在于包工头。
  当然,作为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产物”,在城市建设的新形势下,包工头退出是大势所趋,取而代之的是各类劳务公司。而这取决于建立城乡一体的用工信息系统,完善和规范的农民工职业介绍机构,使农民工能够了解城市里哪儿需要人,需要什么样的人。
  包工头也好,劳务公司也好,这些涉及农民工工资的中间环节,有关部门要规范、管理好,杜绝拖欠、克扣工资恶劣情况发生。而要防止欠薪,有关部门更应该盯紧源头,管理好建设单位、工程发包方。小到装修一间房子,大到十几甚至上百亿的大工程,你要建设就要有钱,没钱你别建设,不要赖下农民工的点滴血汗钱。
  来源:佛山日报

发表于 2014-6-11 10:50:41 |
别让包工头成了替罪羊
发表于 2014-6-11 10:51:00 |
很多进城的农民工就是包工头给带出来的哦。
发表于 2014-6-11 10:51:21 |
现在得多蹭蹭转包制度害死人了
发表于 2014-6-11 10:51:45 |
做包工头是每一个农民工的梦想。
发表于 2014-6-11 10:53:27 |
嘿嘿,建议要找到直接的当事人,不然就会让你撒个包工头成了替罪羊,农民工的权益反而难以得到保障。
发表于 2014-6-11 11:02:53 |
发表于 2014-6-11 11:03:10 |
不招包工头能找谁啊
发表于 2014-6-11 11:03:40 |
包工头不易做,两头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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