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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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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祖庙街道乐龄社区老人饭堂为代表,这一专门为独居老人、空巢老人解决就餐难题的事物,正在陷入经营艰难甚至朝不保夕的困境,市老年学会为此建议政府给予扶持,并在全市五区推广。
虽然在佛山尚不多见,但是“社区老年食堂”绝非什么新生事物,仅在杭州,主城区就有超过400多家社区老年食堂,该市更提出要在2015年实现全市全覆盖。然而即便是在老年食堂如此普及的杭州,其运营和生存也没有比佛山顺利多少,走走停停、关了又开的现象屡见不鲜。
症结的普适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一股脑地将“政府加大财政扶持”作为解药,却又不是那么妥帖。首先,把“不应该赚老人的钱”这种先入为主的想法捆绑到老人饭堂的经营中,就很值得商榷。老人要作为一个独特群体与其他饮食消费者区分开来,就在于他们对饭菜的口感乃至营养搭配有个性化需求,老年食堂的主要功能理应是对接这种需求,而非无利润甚至亏本做买卖。
纵观各地老年食堂难以为继的原因,都不外乎是因为社区自身在半公益性质地自营,限于对餐饮行业不甚熟悉,而在成本控制上高于社会餐饮企业,一步步加剧了入不敷出的局面。乐龄社区虽然采用了引入第三方来经营的模式,但从饭菜限价销售等种种做法看,老年食堂盈利还是非盈利,公益还是非公益的面目依旧模糊,这极大地限制了第三方经营者开源节流的自决空间。哪怕社区方面可以给予减免租金甚至直接补贴等优惠,那也终究不是吸引并留住社会运营者参与开办老年食堂的长久之计。
独居老人、空巢老人里确实有贫困者,但这个比例肯定不会是100%,所以不应该预设老年食堂的就餐人群都经济拮据这样的前提。无论是基于尊老敬老的传统,还是虑及跨入老龄化社会的现实,服务、满足好更广泛层面的老人的需求,与对少数贫困长者扶贫济困,前者无疑更有普遍意义,也更该是老年食堂的要义。
试问,如果开办老人饭堂就意味着亏本经营、财政帮补,为何这笔钱不可以放到社区内的学校、医院等单位里条件成熟、运作规范的食堂,为老年人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而非得另起炉灶呢?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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