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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树下毒 小区绿化众口难调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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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6:55:49 | |阅读模式
      佛山某小区别墅区因榕树生根刺穿墙体,业主无奈向树木钻孔注毒,哪知榕树并未“毒发身亡”,业主最后动用市政园林的工程车试图强拆大树,遭物管公司阻拦。别墅墙体受损的业主与其他业主以及物管方开始争执。其他业主们认为树是所有小区业主的共有资产,得征求同意;而物管方则要求园林绿化车出示相关批文。    其实,最无辜的应该是榕树了,种在哪里不由它决定,落地生根开枝散叶,也是它本分中的事情。却不知旁边的别墅让它成了“祸根”,继而要被钻孔灌毒药、用机械强迁。此种遭遇,非人所能理解。
    庆幸的是,这桩由榕树引发的纷争究竟没有演变成“血案”。可是在佛山,因树生恨生仇的案例却不少。比如近几年,因芒果树成熟芒果落地致人脑震荡的,有人贪恋芒果爬树采摘跌落身亡的,还有的小区种糖胶树,糖胶树开花熏臭致人难入眠的……
    这些树闯的祸,人很难原谅。但是若要追究树的责任,又难免可笑,像前面这位业主动用毒药的行为,佛山市政府有关部门也做过:喷药、打花求节育。
    真要追究起树的罪,就像追究蜜蜂为什么要蜇人一样。在城市,树都是人栽的,树是一种能够起到绿化、净化空气、减少噪音、带来色彩愉悦甚至艺术享受的“自然”用品。可是栽树的人不懂树,也不会栽树,最后榕树生根刺穿墙体,业主无奈钻孔注毒。这样类似的绿化致公民利益受损事件,理应可以在源头的“栽树”一环减少祸根。
    这些围绕树的纠纷,反馈的是城市高速发展中遇到的新的问题:随着公民维权意识的觉醒,哪怕是一棵树,都有可能演变成公共事件。
    所以一味谴责市民素质不高,不如在源头“栽种”一环,理清城市绿化部门、楼盘开发商的责任。这些路边树果实砸人、小区榕树侵入墙体的事件,都在提醒佛山市园林绿化部门,尽早制定公共场所、小区的绿化种植新规,种什么树、怎么种都应该有明确的标准,而且根据城市最新的变化进行更新调整。
    2012年,佛山市住建局曾公布《城市绿化应用植物规划(2011-2020)》,规划称,目前我市应用于城镇绿化的植物有975种,选定细叶榕、白兰花、木棉等10种乔木为基调树种,重点应用于城市标志景观及用作行道树、庭荫树。但是如何避免台风过境大量绿化树倒地、芒果砸人,特别是让小区绿化树不再侵害市民,在选择树种、栽种上园林部门仍需及时出台新的规定,明确追责、协调的机制。
    但愿给树灌毒的事不再发生。
发表于 2014-4-9 16:56:20 |
绿化树成了坑人的树,大家伤不起啊。
发表于 2014-4-9 17:07:20 |
发表于 2014-4-9 17:07:23 |
发表于 2014-4-9 17:07:39 |
真的是有点坑爹的呀
发表于 2014-4-9 17:08:15 |
这些绿化的数也真的是没有规划的呀
发表于 2014-4-9 17:08:35 |
这要怎么解决的呢
发表于 2014-4-9 17:09:15 |
这就是政府绿化办的坏事了
发表于 2014-4-9 17:09:19 |
这就是政府绿化办的坏事了
发表于 2014-4-9 17: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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