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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农民要先“送炭”再“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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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10:36:01 | |阅读模式
     前日,《佛山市高明区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拟每年向每家龙头企业扶持5万元,其中包括税费减免和研发费扣除,希望以此力争明年龙头农企数量达到20家。
    这无疑是一个好的鼓励措施,将促进龙头农企的发展。但细细回想,却回想起中国女网一姐李娜的一句话来:“我更愿意接受雪中送炭的人,但是现在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少了,大家都愿意去做锦上添花的人。”
    想起2010年时,深圳向包括腾讯C EO马化腾在内的多名企业高管发放购房补贴和贴息一事,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而其时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马化腾领房补属于人才激励范畴。这与高明区扶持龙头农企的逻辑是一致的,只是受关注程度更高而已。其实早在2009年,高明区政协视察组就表示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发挥带头作用,带动农户规模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以大带小的辐射效果是存在的,但经过层层传递,波纹能传到多远是一个顾虑。
    因此,在2011年,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针对此项政策接受媒体采访时,对“马化腾领房补”一事引发的公众关注进行反思,下一步深圳的人才奖励政策可能对具有潜质的、创业初期的高层次人才倾斜。
    这也就是说,从“锦上添花”逐步向“雪中送炭”过渡,起码思维方式有了转变。并不是说在高明乃至佛山对普通农民没有设置扶持办法,2009年高明区杨和镇成立丽堂蔬菜专业合作社,将本村产的蔬菜销售出去,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随后佛山出台措施,将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的措施就是直接帮助农民提高生活水平。例如建立农民培训组织,在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工技术方面促进农业生产力;给予种子补贴、农药补贴等资金帮扶,减轻经营风险;建立营销平台,让农产品更好地卖出去……办法总会有的,关键是需要政府和社会帮助的农民们,实实在在地受惠。
    龙头企业必然是需要鼓励的,就像1985年邓小平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说的: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但对于目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农民和农业来说,相比起辐射效应,更加简单和直接的扶持帮扶政策,效果显得更立竿见影。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于 2014-4-24 10:37:33 |
都爱锦上添花,谁喜欢雪中送炭啊。
发表于 2014-4-24 10:39:25 |
就怕把农民作为忽悠ide对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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