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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市处于敏感期:证监会将如何“治理谣言”?

2015-6-8 09:44|原作者: 第一财经日报

  牛市处于敏感期:证监会将如何“治理谣言”?


  近期A股暴涨暴跌,盘中频现“深V”调整。在监管层基本政策保持未变的情况下,接连不断出现的“似是而非”的传言,对于股市巨幅波动而言,难辞其咎。一位阳光私募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股市当前已经到了非常敏感的时期,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带来较大影响。

  《第一财经日报》梳理发现,自2014年下半年A股由熊转牛以来,市场谣言主要集中在五个领域:注册制、融资融券、场外配资、创业板以及印花税。

  “近一段时期随着股指不断走高,市场对信息高度敏感,一些不法分子刻意捏造散布虚假信息,严重扰乱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甚至引发股指大幅波动,市场反映强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6月5日表示,基于上述背景,证监会决定“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第四批锁定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案件。


  五大“谣言高发区”


  “有啥风声?暴跌!而且是秒暴!”上周四下午一开盘,紧盯大盘的股民们就开始各处询问。上证指数瞬间下跌逾4%,创业板指数暴跌超过6%。不过很快股指出现反弹,截至当日收盘,上证指数上涨0.76%,报收于4947.10点;创业板指数下跌0.97%。

  一次完美的“深V”调整。就在不少股民感慨,自己终于还是被“洗”出场外的时候,却忽然发现判断失误源自轻信谣言。

  就在前一天,即6月3日,一条“多部门联合召开联合会议”的消息在微信、微博传播,该传闻共包括六项内容,其中就包括令投资者谈虎色变的“提高印花税”。其他内容还包括,监管层明确资本市场已经出现局部泡沫,逐步恢复资本利得税,切实控制过度杠杆,严控非法将银行资金导入资本市场,等等。

  事实上,上述传闻在4月24日已经被“辟谣”。证监会专门发布微信回应称,已经关注到“多部门联合开会,认为股市已出现局部泡沫,建议提高印花税、恢复资本利得税,要求控制杠杆风险”的传闻,传言是虚假消息,希望广大投资者要仔细辨析信息来源,不要误传误报。

  市场有关“印花税上调”的传言,几乎每月就会集中爆发一次。5月初,有券商发布研报称“考虑到加征印花税可能带来的成交量下降,这意味着加征印花税的时间窗口将出现在三季度”,二级市场同样作出下跌反应。

  证监会对此没有直接否认,但在5月15日对券商行为表示不满,强调证券公司发布研究报告,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

  除了印花税外,“控制创业板仓位”的传言也极具“杀伤力”。5月8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刚刚结束,关于“证监会基金部对违反契约超配创业板的基金将进行调查,对超过总体配置创业板的基金组合将进行窗口指导”的传闻就在市场迅速传播开来。

  《第一财经日报》向机构人士核实,得到的答案均是“不知道”、“没有收到通知”。而且,对于监管层直接干涉基金的持股仓位的做法,业内普遍认为不符合监管思路。

  就在这一传言被证伪之时,又有消息称监管层已于5月12日下午紧急约谈三家基金公司有关负责人,要求各自控制买入创业板股票的节奏。

  随后市场恐慌情绪迅速蔓延。5月1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对《第一财经日报》否认了上述消息,称“相关传闻不实,证监会没有进行传闻所称的调查或者窗口指导”。同时,证监会表态,不干预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正常经营。但是如果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合同的,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由于本轮牛市杠杆特征明显,监管层任何有关去杠杆的政策都会引发高度关注,近期传言横生的领域就在限制场外配资方面。

  而本报此前刊发的《谣言为何那么“逼真”?谁来挪走A股牛市路上的绊脚石》一文中,还曾梳理过“注册制改革内部会议”、“监管层对两融进行窗口指导”等传言。证监会也先后对有关传言予以否认。


  首批锁定16案


  在酝酿一年多之后,证监会终于出手打击谣言。去年“新国九条”出台之后,证监会按照国务院部署逐条予以落实,其中一条就是“规范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要求依法严肃查处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投资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机构、个人。

  据了解,证监会此前曾组织部分媒体,讨论如何执行上述要求。但市场传言是不是谣言,界定困难。打击程度如何把握,没有定论。打击过轻没有效果,打击过重又可能伤害言论自由。基于种种原因,证监会一直没有出手。

  不过,证监会6月5日部署“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的第四批案件,目标锁定在16起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案件。主要打击五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在媒体上撰写文章,编造、传播有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执法动态和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通过“股吧”、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编造、传播内容不实的虚假或误导性消息,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报纸、杂志和互联网站等传播媒介违背真实、客观原则,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对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投资咨询从业人员发布虚假、误导性研究报告,或者利用公共媒体违规推荐股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未取得投资咨询从业资格非法提供荐股服务,以蛊惑性宣传欺诈投资者,非法牟利的。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此前已经进行了前期线索分析和调查布控,证监会将组织专门稽查力量,协同公安机关认真查处,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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