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残疾人助学金发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禅城拟对参加普通高考并被相关院校(含高职高专)录取的学生,由财政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补贴,一类补助对象大专学历一次性补助10000元,本科学历一次性补助15000元,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补助20000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补助对象为具有禅城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两类残疾人:一类是在2017年1月16日后参加普通高考并被相关全日制院校(含高职高专)录取的残疾学生,或参加研究生考试被全日制院校录取的残疾学生;二类是参加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网络大学教育并于2017年1月16日后取得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在2018年后考取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按照《佛山市禅城区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修订)》规定申请补助,区残联不再给予发放一次性补助。 《佛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规定,对参加普通高考并被相关院校(含高职高专)录取的学生,由财政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补贴。对参加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网络大学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由财政给予50%的学费补贴。 结合实际,禅城区此次从区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设置了具体的补助标准,其中,一类对象大专学历一次性补助10000元,本科学历一次性补助15000元,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补助20000元;二类对象按照实际产生学费的50%进行补助,大专学历最高限额补助6000元,本科学历最高限额补助8000元,研究生学历最高限额补助10000元。如残疾学生同时符合申请市慈善会、区慈善会或区教育局助学金对象,区残联按照差额进行补助。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补助金的申请审批程序和管理监督规定。本次征求意见将在12月13日结束,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登录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提出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35号三楼(邮政编码:52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l@chancheng.gov.cn;通过电话联系方式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757)82345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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