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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 “在外就医”怎么报销?佛山医保这般为您着想

2020-2-13 10:19|原作者: 25小时网

     25小时网讯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宅在家,就是对全国疫情防控的最大贡献。但万一在外地有其他疾病需要就医,或者准妈妈们的产检、分娩咋办啊?医保怎么报销啊?
  佛山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我市“在外就医”的医保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事项作出如下五项便民安排:
  一、对于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滞留在湖北省的我市医保参保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临时长驻(住)异地或临时异地就医确认变更手续,对于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滞留在湖北省外的已符合享受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待遇条件的我市医保参保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临时长驻(住)异地手续,从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生效。
  二、对于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原已申请到湖北省异地就医的我市医保参保人,可予以办理临时长驻(住)异地或临时异地就医确认变更手续,允许临时备案多一个地市/省份,从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生效。
    三、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无法回我市指定医院享受产检待遇的我市女职工,可予以办理临时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其生育医疗费用核报按《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办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上述办理业务,参保人可采用微信、邮箱、传真等“不见面”的办理方式,实现参保人零跑腿,保障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四、对于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中途参保的居民身份医保参保人,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从符合参保条件次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其在疫情期间的医疗费用核报按《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执行,参保人在疫情期间符合政策的住院(含家床)、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的医疗费用完成补缴手续后再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五、在疫情期间为方便我市医保参保人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本年度内参保人办理门特定点就医变更次数不受限制。

  编辑/25小时网谭婷婷
  通讯员/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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