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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地块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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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6 17: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地块一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开说明
2018年12月17日,佛山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地块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佛山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佛山禅建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南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新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委托监测单位(广州华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的介绍汇报,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地块一已经建成,总体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72774.5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77649.49m2、商业建筑面积为10701.77m2(本验收项目商业不设餐饮)、规划条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8984.97m2、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74675.13m2,其他建筑面积(通道、消控室、门楼、门卫等)为763.2m2。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地块一主要建设内容为:9栋33层住宅楼(1~4#、6#、8#、9#、13#、14#),地下一层地下室,首层为架空层,2~33层均为住宅;6栋33层住宅楼(5#、7#、10~12#、18#),地下两层地下室,首层为架空层,2~33层均为住宅;3栋32层住宅楼(15~17#),地下一层地下室,首层为架空层,2~32层均为住宅,沿建筑周边设地上一层和地下一层商业(不设餐饮),配套公建包括生活水泵房和消防水泵房、备用柴油发电机房、配电房、风机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幼儿园等。本项目不设置垃圾收集站,为依托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地块二设置的垃圾收集站。
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地块一为分期建设项目,其中1~12#、18#及地下室已完成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目前,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地块一13~17#及地下室、幼儿园于2018年12月已建成,与整体项目同时进行调查。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调查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及现场检查,总体项目验收的工程内容做了如下变更:
(1)原环评报告表中,地块一总建筑面积为352327m2,总计容面积为267546m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84781m2,规划绿地面积为27646m2。现调整为总建筑面积为372774.56m2,总计容面积为267507.27m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05267.29m2,规划绿地面积为26717.15m2。这部分建筑面积的变化,主要由于环评阶段住宅不计容面积未合计入总不计容建筑面积,而实际中建筑面积需将住宅不计容面积计算入不计容建筑面积以及方案的不断筛选和优化导致规划发生变化,造成总建筑面积增加、总计容面积减少、不计容面积增加和规划绿地面积减少,该工程前后变化较小,属正常调整范围内,不属于重大变更。
(2)原环评报告表中,备用发电机房位于5座地下室。现调整备用发电机房至3座地下室(已验收)。
(3)原环评报告表中,项目社区用房(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位于地块东面,肉菜市场位于地块东面负一层。现调整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至地块西北面,调整肉菜市场至地块北面负一层。
(4)根据现实需要,项目增加设置警务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该工程前后变化较小,属正常调整范围内,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保执行情况
施工期间,对临时占地做到了水土保持和平整、复绿工作。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做好必要的防护坡及引水渠;主要水污染为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废水,经过沉砂、除渣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等施工时,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采取喷淋或冲洗等措施;运输车辆等合理装载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施工机械作业时,不断在作业表面采取洒水等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土方集中堆放,大部分挖土方回填,弃土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汇入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废水经单独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住宅专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废气经过机械排风系统抽至地面,经空气扩散稀释作用,再通过管理区内绿化植物本身的净化作用,进一步减小汽车尾气的影响;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3座住宅楼楼顶高空排放。地面停车场设置地面硬地化,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引至地面排放,同时对排风口周边进行绿化。公厕定期消毒、除臭、清洗管理,安装排风扇加强通排风。
项目备用发电机、水泵房、配电房等均设在地下室专用设备房内,并采取了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由使用单位按要求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幼儿园食堂餐厨垃圾收集后定期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总体项目边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卧室室内监测点位噪声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中的A类” 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鉴于项目未投入使用,故暂未对废水等进行验收监测。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地块一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的要求。结合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可对该项目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
六、要求及建议
加强环保治理和基础设施(如:水泵、发电机等)的维护及管理,确保营运期间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25日。
2、建设单位
佛山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电话:0757-82062635

季华北路西侧、同济路南侧地块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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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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