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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人社局科长被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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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09:04:58 | |阅读模式
    南都讯 顺德人社局窝案又有新进展。继原局长王惠国被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三缓四后,原职业技能开发科科长关劲锋也于近日终审宣判。关劲锋涉案金额为60多万元,佛山中院终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南都记者了解,佛山检察院是在2010年初侦办王惠国贪腐案时,发现关劲锋的问题,并通知其接受调查。后关劲锋不仅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还陆续退赃40万元及“帝舵”手表一块。
    一宗罪
    职务之便
    培训机构行贿求关照
    经审理,法院确认,2005年开始,关劲锋任职顺德区劳动局(后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职业鉴定科科长,先后多次收受陈村职业学校、顺德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多家机构的财、物合计人民币23.2万元和“帝舵”手表一块,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上述学校提供业务上的帮助,在工作中对上述学校予以关照。
    根据其岗位描述,职业技能开发科是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主要是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推广、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同时其所在的科也是顺德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能主要是管理和指导顺德区内所有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
    也正因有此职权,据关劲锋本人供述,相关学校才纷纷送上好处,而目的自然是为了能拿下其负责的相关职业培训等业务。比如,某学校的校长彭某为感谢其在双转移职业培训等业务上对其学校关照,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就曾分三次送上好处费7.5万元。
    二宗罪
    小金库
    伙同他人贪污46万多元
    在法院最终确认的贪污犯罪事实当中,共有七项,其中也涉及王惠国案中的人社局“小金库”问题。
    据检方指控,2005年至2010年,关劲锋利用担任人社局职业技能开发科科长的便利,多次伙同他人贪污国家财产,共计人民币46万多元,其中关劲锋个人分得约15.2万元。
    总结七项犯罪事实,南都记者发现,其中有两笔是涉及印刷业务(用作印刷失业培训、就业政策等宣传海报、安全生产的培训教材)的结余款项。另有两项,是关于政府培训项目,另外三项则都是贪污人社局的相关收费等。经审理,法院采纳了这些指控。
    释疑
    王惠国与关劲锋两案有何不同?
    都因小金库案发,为何罪名不一样?
    南都记者发现,尽管王惠国与关劲锋一样,都“栽”在小金库上。但王惠国先是以贪污罪逮捕,最后却定性为私分国有资产罪,而关劲锋此次则一直被控称系贪污。
    对此,佛山中院在判决中提出,关劲锋等人占有上述公共财物,是未经单位同意而私自秘密占有,占有上述款项也只有关劲锋等少数几人,不符合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故不属于私分国有资产罪。
    逢年过节送礼,何以被认定为受贿?
    佛山中院认为,关劲锋所在的职业技能开发科,是本案所涉职业培训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各职业培训学校的负责人,在逢年过节向关所送的钱财,是为了要获得关劲锋在工作上的支持和关照而事先所做的一种感情铺路,名为礼尚往来,实为权钱交易。
    ●争辩
    受贿还是
    收节日礼金?
    2011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关劲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又利用担任人保局职业技能开发科科长之机,多次伙同他人侵吞国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
    法院也确认了关劲锋具有自首、退赃等法定减轻处罚的相关情形,遂判处关劲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宣判后,关劲锋不服,提出上诉称:培训学校(机构)送给其的款项属于节日礼金,是一种传统风俗,其并未利用职务之便为上述培训学校(机构)谋取利益,其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在上诉状中,关劲锋还提出被控的部分贪污事实是在领导授意下分配的,且是由“小金库”支出,不应被认定为贪污。他还表示,其所得款项大部分用于已用于公务接待。
    不过,佛山中院终审驳回了其上诉意见,并于近日判决维持原判。
    (南方都市报)

发表于 2012-5-23 11:15:02 |
腐败啊腐败!
发表于 2012-5-23 14:21:49 |
金师奶 发表于 2012-5-23 11:15
腐败啊腐败!

比起大蛀虫,一个街道办书记就贪一亿,那人家省直管县的科长也就“才”贪几十万“而已”
发表于 2012-5-23 15:24:56 |
现在这年头啊,当官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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