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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佛珠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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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09:01:08 | |阅读模式
广东出台实施国五条细则
2013年03月26日 星期二
   昨晚,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关于国五条调控政策的本土细化执行政策出炉。
    广深于3月底前
    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根据《通知》要求,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要加强对各地稳定房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广深佛珠
    继续执行限购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地区要组织房管、公安、民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购房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把好限购关。
    增加中小套型
    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加快保障性
    安居工程建设
    2013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抓紧组织编制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量较大的地区要尽快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各地要抓紧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各地要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据新华社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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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09:02:36 |
限的好啊,继续支持
发表于 2013-3-26 09:06:01 |
另一个得到明确的是,《通知》要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五条”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而根据“国五条”,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也就是说,上述4市原本未纳入限购区域都将纳入限购范围。
发表于 2013-3-26 09:06:26 |
现在地方财政收入靠什么呢?
发表于 2013-3-26 09:06:43 |
断了卖地的财路,难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09:07:17 |
呵呵,继续进行吧。不要让开发商赚的太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09:14:11 |
反正又买不起,就别折腾了
发表于 2013-3-26 09:40:48 |
住在这,真TMD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发表于 2013-3-26 09:41:06 |
要征老百姓的税,立马就做;要官员公布财产,比登天还难
发表于 2013-3-26 09:41:25 |
出个规定就要钱!出个指导办法就加税!你给人民商量过吗?人民同意了吗?难得你脑袋一热出的办法就成法律了吗?可悲的天朝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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