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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塌楼事故2人被拘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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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09:30:01 | |阅读模式
    昨日,奉化倒楼事件发生4天后,当地政府称,已对3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昨天下午3时41分,浙江省奉化市政府官方微博“奉化发布”发布通告称,奉化公安机关已对3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该微博称,参与建设施工的3名直接责任人员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奉化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其他的相关责任调查正在进行中。当地政府未透露3人的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

    此前,南都曾报道开发商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照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施工方象山第一建筑公司则于上世纪90年代分拆。依照相关法律,上述两公司虽已不存在,但其法人代表和项目责任人仍可被追究责任。

    奉化市政府称,针对房屋开发建设中的工程发包、勘测、设计、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等主要环节以及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公安、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和专案组。

    政府将向责任主体追偿

    目前,倒塌楼房居敬小区29幢已全部拆除,拆除工作造成的财物损失未予赔偿,引发部分居民的异议。

    居敬小区29幢某住户向南都记者出示的一份通知显示:“居敬小区29幢已部分倒塌,未倒塌的25户房屋不能居住,由宁波江东开运挖掘有限公司拆除。拆除中造成的房屋内任何遗留财物毁损、遗失,住户不得要求赔偿。”

    对此,奉化市政府称,针对居敬小区29幢坍塌楼房遗留财物补偿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政府出面向责任主体追偿,确保依实赔偿到位。奉化市政府已一次性给予每户居民5000元作为日常生活用品购置补助。

    据此前报道,4日事故发生后,锦屏街道办事处已向第29幢住户陆续发放了3000元慰问金和人均每天150元共20天的临时过渡补助费。考虑到这些住户缺少生活必需品,从4月6日起,每户再补助5000元。

    同时,为妥善解决第29幢住户过渡房问题,市政府和锦屏街道办事处商定,过渡房安置费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发放,时间暂定为一年。街道已组织干部入户结对帮扶,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

    目前,专家已对倒塌楼房进行了现场初步勘查,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站和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的专家抵达奉化,将开展房屋质量鉴定和原因调查。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于 2014-4-9 09:49:48 |
我的70年产权的房子,能立70年么?
发表于 2014-4-9 09:50:59 |
才刑拘2个人?
发表于 2014-4-9 09:51:03 |
建筑方,施工方,审核方统统消失了 ,在现代科技完善的今天,我们依然看着无数个躲猫猫上演。
发表于 2014-4-9 09:51:39 |
早该抓起来了
发表于 2014-4-9 09:51:46 |
太可恶了
发表于 2014-4-9 09:52:05 |
怎么可能只有2个人涉案?
发表于 2014-4-9 09:52:12 |
怎么可能只有2个人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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