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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品牌领导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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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0:11:11 | |阅读模式
      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也不得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商业活动中。但是,对于那些满天飞的“领导品牌”、“品牌领导者”等宣传字眼,是不是也应进行立法规范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确涌现了很多优秀企业、优质品牌。在营销传播上,有的企业抓住商机,整合“领导品牌”这一资源,进行广泛传播,在巩固消费市场“领导”地位的同时,也给了竞争对手最有力的打击。
  但是,随着竞争白热化市场格局逐渐出现,一些没有取得“领导”地位的企业,沉不住气、静不下心,不在认真做好产品方面下工夫,而是急红了眼,拿出“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气势,纷纷打出“领导品牌”字样,形成吸引群众“优先选择”的消费导向。
  很多消费者无法分辨真假“领导品牌”,无法辨别产品的好坏优劣,在所谓“领导品牌”字眼的误导下,消费者变得消费盲目或者无从选择。
  市场竞争惨烈,谁都不希望自己被淘汰,谁都希望能抓到一根稻草,在浑水中分得一杯羹。在这种“需求”下,社会诞生了各种“领导品牌”、“最具竞争力品牌”、“最具影响力品牌”,等等。想要取得这类“认定”,企业往往掏点儿钱来买,或者出更多资金“应邀”参加在一些知名胜地、场所举行的表彰大会,收费者则根据企业“出资”多少论“资”排“位”。
  更有甚者,有的企业连上述所谓“权威认定”都懒得参加,直接在宣传、推广上打出“××领导品牌”。于是乎,“领导品牌”漫天飞舞:“净水器领导品牌”、“实木家具领导品牌”、“高端软体沙发领导品牌”、“白酒领导品牌”、“鸡尾酒领导品牌”、 “休闲领导品牌”、“纺织行业领导品牌”、“瘦身行业领导品牌”、“拖凉鞋领导品牌”、“培训业领导品牌”……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钻空子几乎无所不用其极。
  对于“领导品牌”等字眼的宣传、推广,在现行中国法律法规上,并无明文禁止。如果企业打出“领导品牌”宣传、推广字眼,若无证据证明其属虚假广告,行政机关“无法可依”,对企业此种行为无可奈何。
  “驰名商标”自5月1日起必须按照商标新规执行,可以说此举规范了当前“驰名商标”被滥用的现状,遏制了一些企业夸大宣传的势头。
  那么,对于那些横行于世的“领导品牌”,我们是否也有必要对其进行法律法规上的一些约束呢?在笔者看来,的确势在必行,而且越快出台越好。
佛山日报通讯评论员 文彬
(作者为顺德青年产业工人作协主席)
来源:佛山日报


发表于 2014-5-12 10:13:36 |
请问佛山有品牌吗?哈哈!
发表于 2014-5-12 10:14:06 |
这些都是自己炒出来的头衔
发表于 2014-5-12 10:14:44 |
打造最好的佛山品牌,让佛山名扬世界。
发表于 2014-5-12 10:14:58 |
谁先用上谁就是赢家
发表于 2014-5-12 10:15:15 |
只要你敢套上,就没有不可以
发表于 2014-5-12 10:15:35 |
你的品牌是什么?
发表于 2014-5-12 10:15:52 |
凉茶领导者
发表于 2014-5-12 10:16:05 |
这些广告语,随便听听就行
发表于 2014-5-12 10:16:22 |
哪个商家不想自己的产品变得高大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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