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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跳楼砸死路人自己无恙 获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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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3 10:43:01 | |阅读模式
  汕头一名男子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跳楼自己没事,反把一名男子砸死。昨日记者获悉,潮南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该男青年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介绍,跳楼者谢某是一名“90后”,潮南区陈店镇人。去年9月26日中午1时许,谢某在陈店镇沟湖村某公寓楼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以为有人要抓捕他,于是逃至附近一楼房六楼的天台处藏匿。到了当天下午4时左右,谢某的幻觉仍未消除,以为还有人在追捕他,于是从天台跳下。谢某坠落后,砸中骑自行车路过楼下的陈某。56岁的陈某被砸中后断了数条肋骨,断开的肋骨插入了内脏,导致内脏破裂,送医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离奇的是,跳楼者谢某却安然无恙,自行爬起来后,竟又爬到另外一栋高楼上,准备跳楼自杀,后被接警赶到的消防官兵救下。当天晚上,肇事的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潮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谢某因吸食毒品怀疑有人要抓捕他而从楼房顶跳下,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砸到路过该处的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造成1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谢某自愿认罪,以及案后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7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酌情对被告人谢某予以从轻处罚,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来源:新快报

发表于 2014-5-23 10:43:20 |
发表于 2014-5-23 10:43:41 |
路人好掺啊
发表于 2014-5-23 10:44:03 |
该说他的命大的吗?
发表于 2014-5-23 10:44:10 |
发表于 2014-5-23 10:44:34 |
这样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发表于 2014-5-23 10:44:59 |
什么奇葩的事情都有啊
发表于 2014-5-23 10:45:25 |
这真的是天降大祸啊
发表于 2014-5-23 10:45:39 |
路人也太倒霉了吧
发表于 2014-5-23 10:53:44 |
要死麻烦死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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