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4-5-30 08:43:06
|
|阅读模式
“我当时只是想着省点高速路费,没想到会触犯法律。”3月19日,阿龙(化名)因高速公路逃费被南海公安分局九江派出所在南二环高速公路九江收费站处查获,近日,他因累计逃费38000元涉嫌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节省运输费逃缴路费
2013年8月,阿龙进入深圳某物流公司,负责从深圳到南二环高速公路之间跑运输业务。至2013年11月份,为多点赚些钱补贴家用,阿龙便承包了其驾驶的物流公司拖挂式货柜车跑运输业务。期间,在一次两地跑运输时,阿龙意外发现可以利用两张粤通卡互相调换方式来逃避缴交高速路费。由于车辆自己承包,为最大限度节省运输费用,阿龙选择了逃费。
“通过后台数据的检查,我们发现了这辆涉嫌逃缴路费的车。”南二环高速公路九江收费站站长黄旭表示,核查发现阿龙驾驶的拖挂式货柜车进出高速公路的时间和实际行驶的时间存在非常大的差距,“最离谱一次,这辆车从深圳西坑到南二环九江站用了64个小时。”
据了解,阿龙先后从深圳到南二环九江站通行99次应缴交相应的路费为40320元,但其通过调换两张粤通卡的交费次序的方式缴费,仅缴交了2320元,实际逃费为38000元。
涉嫌诈骗罪获刑1年
3月19日10时许,当阿龙再次驾驶货柜车准备通过南二环高速公路九江收费站时,被早已布控在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和九江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和驾驶的货柜车驾驶室内查获涉嫌用于逃费的粤通卡三张。经审查,阿龙对其以调换粤通卡缴费次序方式来逃缴高速路费的行为供认不讳。同年4月8日,阿龙因涉嫌诈骗罪被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近日被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我以为逃费被抓了最多就是补缴费用,若知道是犯罪要坐牢,我说啥也不会做的。”年近40岁的阿龙悔恨当初的无知、不懂法,给自己和家庭带来如此大的伤害。阿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其妻子拿出家中所有积蓄到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南二环段分公司补缴了所逃费用38000元,以求从轻发落。
来源:珠江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