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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 每人每月提高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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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09:08:31 | |阅读模式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510元。各区将陆续补发前5个月的差额。

  根据2012年出台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提供的“2013年度低收入居民平均食品价格指数4.8%”和“201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110%”等数据,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由470元/人·月提高到510元/人·月。

  据悉,五区将从下个月开始按照新标准发放低保金,同时根据自身情况,陆续通过银行补发前5个月的差额到低保对象的存折上。

    (来源:佛山日报)

发表于 2014-5-31 11:18:37 |
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由470元/人·月提高到510元/人·月。
发表于 2014-5-31 11:18:45 |
发表于 2014-5-31 11:19:20 |
是该升了,真正拿低保的人都是些很困难的家庭,510块都不够买点什么
发表于 2014-5-31 11:19:31 |
是该升了,真正拿低保的人都是些很困难的家庭,510块都不够买点什么
发表于 2014-5-31 11:19:40 |
发表于 2014-5-31 11:19:55 |
五区将从下个月开始按照新标准发放低保金,同时根据自身情况,陆续通过银行补发前5个月的差额到低保对象的存折上。
发表于 2014-5-31 17:42:20 |
为什么不给我发?我比低保家庭还要穷啊
发表于 2014-5-31 17:42:43 |
本地人还可以有低保,外地打工的才叫一个惨!
发表于 2014-5-31 17:42:53 |
本地人还可以有低保,外地打工的才叫一个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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