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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还手”也能受奖?羊城晚报记者17日从佛山市顺德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获悉,近日,顺汽公交371线路司机何顺贵因坚持遵守营运规则,被乘客殴打而不还手。顺德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特地给予1000元奖励。
据介绍,12月5日16时左右,公交371线路驾驶员何顺贵驾车由大良开往龙江方向途经勒流中心小学站对开,由于西安亭大桥路段实行半封闭施工,致使途经“勒流中心小学站”站点的全部车辆都暂不能停站,在此站前何顺贵还向全车乘客解释。
但车辆刚刚驶上西安亭大桥,一名乘客由于错过在上一站下车,就按车铃要求驾驶员停车。何顺贵再次解释该处施工路段不能停车,该名乘客突然语气变得激动,并从后门走到驾驶位旁用拳头击中何顺贵头部(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事后警察介入处理。
根据顺德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顺汽公交驾驶员业绩、临时通用积分项目》条例的规定, 打不还手的,每次给予奖励积分30分。因此,该公司考虑到何顺贵在此次事件中处理正确,鉴于是被无理乘客用拳头击中头部,造成头晕等不良情况,由公司给予何顺贵奖励100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打不还手”受奖,是否会造成司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护,助长违法者的嚣张气焰?对此,顺德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位姓李的负责人解释,奖励“打不还手”的司机,是为了让司机妥善处理打架斗殴。在没有这条规定之前,也发生过公交司机被打的事件,结果有的司机当场与对方打起来,有一名司机还拿出刀捅伤对方,“结果有道理变成了无道理”。“我们要求在发生被打事件时,要及时报警和向公司报告”,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在车上打起来,也会影响全车乘客的安全。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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