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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立法应发挥律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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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 09:28:32 | |阅读模式
  佛山不懈追求12年之久的地方立法权,终于落地成真。近日,佛山等九市首批获得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
  如何运用好地方立法权,在日后立法实践中拔得头筹,为全省乃至全国地市的立法走出一条佛山之路?笔者建议发挥律师队伍的独特作用,让律师参与佛山立法。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律师具有既熟悉法律法规又了解法律实务的特长,参与立法具有独特优势。目前,我市拥有律师所199家、律师逾2000人,是全省地级市律师人数最多的,其中律师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有39人,这是参与立法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目前,从全国律师参与立法的实践形式来看,主要是以下三种:一是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参与立法、修法或者是提出立法建议、议案、提案。如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吴青律师就深度参与了《环保法》的立法工作。又比如四川省一名律师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的提出“醉驾入刑”,从而促成《刑法》增加了新的条款。
  二是律师所接受委托,作为第三方单独承担立法工作。如广东省人大在2013年度、201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委托第三方出具建议稿的形式起草,而其中担任第三方最多的是律师事务所。
  三是律师所、律师参与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小组当中,承担一部分具体任务。如一些政府部门在制定法规过程中,邀请律师所参加,全程或部分参与调研、修订、起草过程。
  实践证明,律师作为“公共立法中的第三方身影”作用不容忽视。在佛山,律师队伍的作用更是在日益彰显。一方面,“一村居一律师”工程,让全市律师身影遍布全市738个村居,律师“接上地气”。
  另一方面,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不时有律师活跃的身影,律师积极“参与上层建筑”,律师们的提案、议案每年数以几十件,涉及我市环保、城市建设、司法、交通、综合经济等多个领域。尤其是今年又大力推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越来越多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法律帮手”。
  期待律师在佛山立法中有更大作为!
  来源:佛山日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6-1 09:31:16 |
为什么领导喜欢立法权呢?就是为了实现任性立法!
发表于 2015-6-1 09:31:51 |
官员的喜欢喝民众的反感,形成强烈对比!!
发表于 2015-6-1 09:32:09 |
我觉得还是体制问题,哈哈!!
发表于 2015-6-1 09:32:27 |
我靠,这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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